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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January 03, 2005

癡情男 20年等回落跑妻

癡情男 20年等回落跑妻
記者林重鎣/台中縣報導
在台中縣霧峰鄉開大賣場的王姓商人,妻子廿年前因婆媳不和離家出走後,與張姓男子同居生下三名子女,妻子後來回來辦離婚,看到丈夫廿年未娶仍在癡癡等她,深受感動,決定回到丈夫身邊。
王姓商人認為妻子當初離家是被媽媽逼走,為彌補妻子,同意將妻子與同居人所生三名子女先報為婚生子女,辦妥戶口後,再提出否認親子關係訴訟,法院最近判決他勝訴。霧峰戶政事務所昨天依據判決更正親子關係,將三名子女戶籍遷到桃園張姓生父住處,為妻子解決孩子戶口問題。
霧峰戶政事務所人員昨天敘述這件「癡情男子等妻廿年」的故事時形容,這樣的愛情故事好像天方夜譚。
戶政人員說,四十八歲王姓商人和四十三歲陳姓女子廿二年前因媒妁之言結婚,育有一子,婚後婆婆嫌媳婦不會做家事,婆媳常起爭執。王妻在結婚二周年紀念日,留下寫著「已受夠了」的字條,不告而別。
王姓商人雖四處打聽妻子的下落,一直沒有消息。這些年家人一再勸他以妻子遺棄小孩、未履行同居義務訴請離婚後再娶,都被他拒絕,堅持要等妻子,同時也向媽媽做無言抗議。
王妻離家後在桃園工作,十五年前和同事張姓男子同居,生下二男一女,因是私生子,一直不敢回霧峰報戶口,但大兒子今天要升高中,校方通知戶政單位要求她為子女報戶口。
王妻前幾個月偷偷打聽丈夫近況,想和丈夫辦離婚,解決孩子戶籍問題,當她得知丈夫廿年來一直未娶,並在床頭放著她的照片,教小孩要記得她的模樣,相當感動,鼓起勇氣回家,原以為會和婆婆大吵一架,但婆婆對當年逼走媳婦心懷愧疚,同意接納她回家,表示只要媳婦回來,她不會再有意見。
霧峰戶政事務所接到桃園縣戶政單位通報,戶政所主任洪美汝通知王妻辦戶籍登記,才知有這麼一段隱情。
王姓商人為彌補妻子,同意讓三名非婚生子女先報戶口,再提否認親子關係官司。霧峰戶政事務所昨天辦妥更正親子關係,將王妻與同居人生的三名子女遷到生父張姓男子的桃園住處。
據了解,張姓男子得知同居人重回丈夫懷抱,至感無奈,但因王姓商人未告他妨害家庭,並讓三個孩子有了戶籍,只好接受。 【2005/01/04 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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